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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扩散!湖南疾控提醒:急寻这趟车上的同行者!

长沙晚报 2020-11-01

>>紧急扩散!长沙疫情防控最新通告



湖南疾控紧急提醒以下车次乘客及乘务人员:


郑州市确诊1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郭某,3月7日,乘坐K267次17号车厢63号,北京返回郑州。请乘坐以上车次的所有乘客及乘务人员,按传染病防治有关规定,需采取如下防护措施:


1、同乘人员需立即居家隔离观察,不要外出。请佩戴口罩,与家人共同做好个人防护,以保障您和家人的健康。


2、同乘人员要第一时间与所在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卫生健康部门将指派专业人员上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指导防控。


3、同乘人员若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及时到就近的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不允许私自到其他医疗机构就诊,也不要私自坐公共交通工具。



3月11日12时40分,郑州市确诊首例境外输入新冠肺炎病例。患者郭某鹏,故意隐瞒出境史,期间多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办公场所,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目前,郑州市公安局大学路分局已依法对其立案侦查。

湘西州卫健委发布公告,3月7日与境外输入性确诊病例同乘K267次列车进入湘西州相关人员已按要求全部落实防控措施,目前均无异常。



根据2020年3月13日湖南省卫生健康委通报:2020年3月12日0-24时,湖南省报告无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其中湘西州新增确诊病例0例,新增疑似病例0例。 


截至3月12日24时,全省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1018例,其中湘西州累计报告确诊病例8例(永顺县4例,龙山县4例),已全部治愈出院。 

湘西州已连续35日无新增确诊病例。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624人,其中618人已解除医学观察,6人正在接受集中医学观察。3月7日与境外输入性确诊病例同乘K267次列车进入我州相关人员已按要求全部落实防控措施,目前均无异常。

湘西州卫健委
2020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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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诊男子故意隐瞒境外行程,乘坐多个航班、列车、地铁,警方已立案


2020年3月11日12时40分,郑州市确诊1例境外输入新冠肺炎病例,该病例是我市首例境外输入性确诊病例。现将该确诊病例情况公布如下:


患者郭某鹏,男,30岁,现住二七区蜜蜂张街道办事处京北社区中原东路73号楼,职业为:浩昶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郑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支队郑东新区执法大队劳务人员。


3月1日,郭某鹏由北京首都机场乘EY889航班飞往阿联酋阿布扎比;3月2日,由阿布扎比乘EY81航班飞往意大利米兰;3月6日,由米兰乘EY88航班飞往阿布扎比,转乘EY888航班于北京时间3月7日8时50分抵达北京首都机场,经测体温正常出航站楼后,乘坐机场大巴于10时30分许至北京西站。


3月7日13时,经测体温正常,由北京西站乘K267列车(17车厢63号)于21时50分到达郑州站西广场,后步行到家。


3月8日7时28分,经测体温正常,乘坐地铁1号线0143车换乘5号线0516车(医学院站-郑州东站-康宁街站)至单位(郑东新区基运大厦6楼)上班;18时49分,经测体温正常,乘坐地铁5号线0507车换乘1号线0143车(康宁街站-郑州东站-郑州火车站站)下班回家。


3月9日7时31分,经测体温正常,乘坐地铁1号线0144车换乘5号线0532车(医学院站-郑州东站-康宁街站)至单位上班;18时45分,经测体温正常,乘坐地铁5号线0506车换乘1号线0129车(康宁街站-郑州东站-医学院站)在医学院站出地铁后,步行至一心堂郑州中原路连锁店买药,后居家未外出。


3月10日8时,经大数据比对,发现其有境外旅居史,公安民警和社区工作人员赶至居住地,由120救护车将郭某鹏转运至二七区集中隔离点;15时30分,因发热由120救护车转运至郑州市第二人民医院;17时,由120救护车转运至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3月11日确诊。


截至3月11日12时,经流调初步判定密切接触者24人,均已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郭某鹏返回郑州后隐瞒境外旅居史,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

 

                      郑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3月11日


警情通报


2020年3月10日早上8时许,郑州市公安局大学路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内居民郭某鹏近期存在出入境情况,经向其核实,郭某鹏拒不承认。民警经调查核实了其出入境轨迹,立即将信息上报,并积极联系社区工作人员,将郭某鹏送至二七区集中隔离点进行观察,期间郭某鹏出现发热症状被送至医院,随后确诊。

郭某鹏违反《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二十一号通告》,故意隐瞒出境史,未严格落实“隔离观察”措施,未严格落实“如实申报”措施,期间多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办公场所,对新冠肺炎疫情造成传播危险,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目前,郑州市公安局大学路分局已依法对其立案侦查,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郑州市公安局
2020年3月11日

河南公安厅回应郭某鹏事件
一人行为造成一城不安

3月12日,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题第二十八场新闻发布会在郑州召开,会上,河南省公安厅副厅长范玉龙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到郑州郭某鹏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立案一事。



“借此机会,我想特别说一下,郑州郭某鹏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立案一事。在河南新增病例连续13天清零的情况下,郭某鹏出国前往疫区,返回后行经多地,不如实报告来往真实情况、不按要求配合落实隔离观察措施,多次出入公共场所,多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造成多人被隔离的严重后果。


“一人之行为,造成一城的不安,害人害己。”范玉龙说,“在此,我郑重提醒:凡不按规定申报健康状况,只要确诊为新冠肺炎的,涉嫌违犯《刑法》及《传染病防治法》,将被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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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丨红网 湘西州卫健委 红河西 郑州发布 湖南交通频道

编辑丨谭伟

值班主任丨黄飞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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